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》及有关《审查细 则》规定,洛阳特哈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家食品生产企业符合核发许可证条件,现将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洛阳特哈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,符合发证条件,准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(见附件1)。
所有获证企业应完整保存证书、依法使用相关证照,并妥善保管所获证书副页。
附件1:洛阳高新区(自贸区洛阳片区、综保区)2022年第6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
附件1:洛阳高新区(自贸区洛阳片区)2022年第6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.xls
2022年12月20日